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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性本善是教育工作者的基本信念,所以我們對任何人幾乎都毫無戒心,總認為所有人都是信守承諾的,可惜這真理並非適用於所有廠商,至少我就遇見這麼一個。校長非全能全知,犯錯難免,願以此經驗分享好友、惕勵自己,避免再犯同樣錯誤。
去年(2008)底教育處補助了一筆設備款項,經費不大,與採購小組及家長會討論後確定購置之項目,剛好透過前輩校長介紹的某位廠商積極表達服務意願,於是將材質、規格、數量一一告知,他也一再保證品質絕對禁得起考驗,不會讓我丟臉。
寒假前貨品運至學校,同仁看過後皆搖頭不已,由主任來跟我報告,我親自過去「鑑賞」,發現與當初所談之品質落差甚大,不僅材質不符,功能亦不甚符合學校需求,雖然當初儲訓時一再告誡說,當校長千萬不能動氣,但我還是當場撥了電話給廠商表達我的憤怒,告知他若不好好處理此事,以後就沒有合作的機會了,廠商允諾過年後會過來處理。
待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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